【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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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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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經合作金庫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保險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合作金庫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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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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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投保時,招攬人員應主動出示其具備主管機關規定銷售資格之證件,並告知其授權範圍及詳細解說保險商品之內容;招攬人員如未主動出示告知,要保人應要求其出示並詳細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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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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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於訂立契約前應提供要保人保單條款樣本且不低於三日審閱期間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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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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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試算表僅供參考,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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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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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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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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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相關規定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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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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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非存款商品,無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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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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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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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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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與金管保-字第09602083930號函規定,揭露保戶於各保單年度解約金總領取金額與加計利息之應繳保險費累積值之關係,如下表所示(本試算表僅供參考使用,實際數值依利率而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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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
合作金庫人壽超幸福貸定期壽險(躉繳) |
保險 期間 |
性別 |
男性 |
女性 |
年齡 |
保險期間 |
5 |
10 |
15 |
20 |
5 |
10 |
15 |
20 |
20 |
20 |
7.9% |
6.6% |
4.8% |
0.0% |
7.9% |
6.6% |
4.8% |
0.0% |
35 |
7.9% |
6.6% |
4.8% |
0.0% |
7.9% |
6.6% |
4.8% |
0.0% |
60 |
7.9% |
6.6% |
4.8% |
0.0% |
7.9% |
6.6% |
4.8%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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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依據上表所示,提早解約將不利於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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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上述表格所採用之利率係以106年度之十二個月三行庫二年定期儲蓄存款平均利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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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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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人壽保留最終核保通過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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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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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之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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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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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減型商品部份年齡可能發生累績所繳保險費於部份年度超出該年度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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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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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與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可能會影響本險所涉稅賦(如遺產稅)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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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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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之實務案例,請參閱合作金庫人壽官方網站之實質課稅原則專區:www.tcb-lif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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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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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於購買本保險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保險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最低;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查閱合作金庫人壽網址http://www.tcb-life.com.tw 或洽免費客戶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33-133,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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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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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商品之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免費客戶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33-133,電子信箱(email):tw_service@tcb-lif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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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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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5號10樓;公司電話:02-2772-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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